陕西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方特产2022-09-21 14:15:41智慧百科

陕西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不列入具体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6)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点击进入点击进入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点击进入)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三、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和我校要求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在职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四、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五、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六、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考试大纲链接:点击查看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进入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附件:

  【1.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2.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目录

  【3.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4.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5.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6.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7.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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