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2.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的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剩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4.企业职工脱产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与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由企业组织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职工自主参加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职工。
5.高级技师参加有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5天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2000元/人补贴。
6.在线学习补贴。参加经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学习,培训学时在40个学时(含)以上,完成全部线上培训项目且考核合格的,按每学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享受多次补贴时,必须在上一个培训项目评价考核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组织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需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按规定程序进行,根据考核合格人数等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
参加企业组织的“理论+实训”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采取线上理论教学的(理论学时占比不超过培训总学时的40%),劳动者线上学习积分视同线下理论学分,不再单独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根据劳动者实训结束获取证书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7.列入年度补贴目录A类、B类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10%。
8.企业、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实训补贴。纳入全省年度竞赛项目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获奖人员资金、差旅费、交通住宿费、工杂费等其它费用)。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结合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