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新生婴儿能参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婴儿;
(2)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婴儿;
2.新生婴儿应何时参保?
(1)宝宝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2)出生之日起180天以后参保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第91天至当年12月31日。
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务必要在宝宝出生后的180天以内办理参保缴费,超过180天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二是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到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出生后第二年保险费,切记要在出生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缴纳。若在出生后第二年的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且从出生之日算起超过180天,也要从缴费后第91天才能开始享受。
三是宝宝出生180天内,若在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可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个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也可只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只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的,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