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有关事项
为扎实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持续提升汕头市“海葬品牌”影响力,倡导移风易俗,共建殡葬新风,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绿色殡葬需求,根据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举办汕头市第43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委托方式)。
一、时间地点
4月8日上午(星期五),在汕头妈屿外海域举行。
二、活动主题
让先人回归自然,愿亲情溶存大海
三、活动方式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海葬活动只举办委托海葬,群众不随船出海,后期可通过“汕头白事通”微信公众号观看本次海葬活动有关录像视频。
四、参加对象
先人骨灰寄存于我市合法殡葬服务场所(殡仪馆、骨灰楼、陵园等)的逝者亲属(本市户籍、汕头在海外华侨、在汕工作学习的外地籍人员或先人生前为汕头籍)。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市殡仪馆业务大厅,联系电话:88849885;
2.金平区石炮台街道卫工路一横2号101首层,联系电话:88564478、87261644。
(二)网上报名:通过关注“汕头白事通”微信公众号“海葬专栏”报名。
六、报名时间
3月29日至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周六、日照常)。
七、报名手续
逝者亲属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持先人骨灰安放证(寄存卡)的原件到报名点登记。通过网上报名的,经确认后带齐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点提交。
八、活动费用
本次骨灰集体海葬活动实行全免费。
九、活动安排
(一)移送骨灰:自接受报名之日起至4月6日止,逝者亲属自行安排时间,将先人骨灰移送至市殡仪馆集中存放。委托区县殡仪馆处理的先人骨灰,如家属要求海葬的,可由区县殡仪馆统一运送至市殡仪馆。
(二)活动安排:2022年4月8日(星期五),当天上午9:00在市殡仪馆集中统一移送骨灰至海葬船舶,举行告别及骨灰海葬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