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即2020年第2季度可申请2020年第1季度符合条件的补贴,或2020年下半年可申请2020年上半年符合条件的补贴,依此类推。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高校毕业生。
2.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