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零时起,绵阳市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绵阳城区施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执行夏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停止道路拉毛、划线、沥青铺设等作业;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
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城市主城区限制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7点至22点期间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禁止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其他减排措施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执行汽修行业停止喷漆作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