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一、办理时限:
按批次办结
二、办理流程:
申报(窗口收件)每月1-5日→初审(部门联合会审)→网上公示5日→确认报备(上报省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办结
三、申请材料:
(一)引进省外高层次人才
1.《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基本标准)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国外、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入境记录)(基本标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交教育部认证证明)(基本标准)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基本标准)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基本标准)
6.担任企事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受聘人才)
7.当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受聘人才)
8.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受聘人才)
9.担任企事业高管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受派人才)
10.当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受派人才)
1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受派人才)
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人才)
13.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创业人才)
14.验资报告(创业人才)
15.团队核心成员业绩证明材料(创业人才)
16.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项目合作人才)
17.任职证明(项目合作人才)
18.股权比例证明(项目合作人才)
19.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作人才)
文件依据详见《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
(二)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
1.《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基本标准)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国外、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入境记录)(基本标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境外学历学位需同时提交教育部认证证明)(基本标准)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基本标准)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基本标准)
6.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基本标准)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基本标准)
8.工科类青年人才申报工资明细表(基本标准)
9.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基本标准)
10.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受聘于规模以上企业)
11.统计部门出具的规模以上企业证明(受聘于规模以上企业)
1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受聘于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
13.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受聘于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
14.验资报告、企业团队核心成员业绩证明材料(受聘于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
1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受聘于3年内新创办企业)
16.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受聘于3年内新创办企业)
17.市级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平台)需提供认定证明(受聘于3年内新创办企业)
18.众创空间报备证明(到众创空间培育的)
19.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创领办企业)
20.任职证明(创领办企业)
21.股权比例证明(创领办企业)
22.团队核心成员或战略性伙伴业绩证明材料(创领办企业)
文件依据详见《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6〕4号)。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五、窗口电话:
0594-2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