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材料
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 保缴费手续。成年以上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可通过税务端的自助缴费机和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
成年以上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须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低保家庭提供《南通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特困家庭提供《南通市特困职工证》
重残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提供《孤儿证》
享受当地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提供《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证》
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扶贫手册》
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
二、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持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居住证或满三个月的暂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