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1、在市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20日。
2、其他居民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三、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市区的居民、退役军人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未迁出市本级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刑满释放人员等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