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人才迁移落户材料
一、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先进工作者或者享受省级以上劳模待遇的人员,或者被评为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1.迁入居住地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2.迁入就业地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相应的认定文件(含证书、通知等)、承诺书、高技能人才信息或劳动合同等材料之一。
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3.投靠近亲属或朋友落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④被投靠人本人应当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⑤相应的认定文件(含证书、通知等)或高技能人才信息材料。
⑥投靠近亲属的,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近亲属关系凭证。
⑦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二、被评为市级先进模范人物,或者被评为市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1.迁入居住地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2.迁入就业地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相应的认定文件(含证书、通知等)、承诺书、高技能人才信息或劳动合同等材料之一。
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3.投靠近亲属落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权属凭证;
④被投靠人本人应当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近亲属关系凭证;
⑥相应的认定文件(含证书、通知等)或高技能人才信息材料。
⑦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交直系亲属关系凭证。
三、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
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有意来我市创业就业或生活的。
落户地址:
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
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明确落户的集体户地址);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四、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还乡就业创业满1年。
申请条件:
原户籍地派出所核查申请人因大中专就读迁出或参军入伍注销户口的原户籍迁出、注销档案材料,信息一致的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落户地址:
原籍地落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书;
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登记满1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业单位签订满1年的劳动合同;
④大中专毕业证书或退伍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