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将暂停刷卡结算(附业务办理须知)

地方特产2022-09-21 21:25:33智慧百科

南通医保将暂停刷卡结算(附业务办理须知)

  重要通知,因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南通市暂停医保划卡结算。建议大家错开,停刷期间合理安排就诊购药时间。

  一、关于本地药店购药业务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购药药店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

  二、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南通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在院病人

  暂停划卡前,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医保结算等业务。医疗机构认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应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

  暂停划卡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医疗机构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结清相关医疗费用。

  3、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暂停划卡期间,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先通过自费的形式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及时在就医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三、关于本地门诊就诊业务

  1、参保人员门诊就诊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在本年度工作日内(2021年12月31日前),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核报。其中,参保人员在设有医保服务站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其医保服务站按规定核报。

  市区设有医保服务站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瑞慈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2、非南通市参保人员门诊就诊

  非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规定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其他

  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在暂停划卡前,根据病情治疗需要,到相关的医药机构在规定范围内开具足量的慢特病药品,尽可能避免因停机而产生现金垫付的情况。

  建议需要做血透的参保人员,在暂停划卡期间,由医院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四、关于长期照护保险业务

  1、失能、失智评定申请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需办理失能、失智评定申请的,可通过照护保险窗口进行办理。

  2、定点机构照护床位照护服务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入住定点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先登记入院,由机构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定点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

  3、居家上门服务

  暂停划卡期间,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参保人员,由居家服务公司按计划进行上门服务。

  4、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需享受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的,参保人员暂不划卡,由定点辅具公司先行记账,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定点辅具服务公司划卡结算费用。

  系统切换上线会存在短暂的“磨合期”,感谢大家对南通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513-12345。

  【拓展】

  

本文标签: 参保  南通市  人员  医保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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