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基数上下限
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 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执行。
用人单位申报基数时,务必填报全年应发工资收入总额,不用考虑基数上下限因素,系统会自动保底封顶处理。
二、用人单位完成基数申报后什么时候执行?
本次申报的年度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
用人单位在2022年1月6日前已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1月7日启用新基数;
在1月11日至2月6日期间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2月7日启用新基数,并按照新基数对1月份自动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部分不收滞纳金。
在2月11日至3月6日期间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3月7日启用新基数,并按照新基数对1、2月份自动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部分不收滞纳金。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