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关系转移办理方式一览(转入+转出)
办理方式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内流动参保时,医保关系自动接续。
2、省内转移接续可直接在浙里办APP转移接续办理申请。
3、省外转入宁波接续需先开具转出地的参保凭证,再在浙里办APP或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接续手续。
4、宁波转移至省外需先在浙里办APP、市医保服务大厅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开具医保参保凭证,至省外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5、转移需停保且无个账透支,如有个账透支需缴纳透支款后再进行转移。
6、长三角区域(浙江、上海、江苏、安徽)的转移接续可直接在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长三角转接模块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长三角一网通办”专区办理,目前已开通区域为浙江全域、上海全域、江苏省(徐州、常州、无锡、连云港、盐城、宿迁、泰州、苏州、淮安、南通)10个地市、安徽省(省本级、黄山市),其他区域陆续开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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