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
(1)对不拥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价的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价的2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总房价的30%。
2、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
购买二手房的,取合同交易价格和契税基准价格较低者为购房总价。首付比例如下:
(1)房龄10年以内:首付比例占总房价的30%;
(2)房龄10年以上:首付比例占总房价的40%;
(3)房龄15年以上:首付比例占总房价的50%;
(4)房龄达到20年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不受理贷款申请。
备注:房龄计算由竣工之月起截止到申请贷款当月。
3、自建房的最低首付比例
自建房参考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城区建设工程参考造价、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和抵押房屋评估价,取最低值为房屋总价,可贷额度不超过总价的70%,房龄超过20年的房屋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