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补贴标准
1、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912元/月(失业保险金的5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2、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912元/月(失业保险金的5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828元/月。
3、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且至目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失业保险金的20%),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331.2元/月。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多个地区参保的失业人员请在最后参保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