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具有兴平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01、农村居民;
02、城镇非就业居民;
03、在校学生;
04、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05、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06、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缴费及待遇时间
(一)一般人员:
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0日至12月20日,医疗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二)大学生:
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当年入学大学生医疗待遇计算时间从学生缴费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三)新生儿:
出生当年90天内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计算,出生当年90天内未参保缴费的可作为特殊人群;出生当年90天(跨年)内缴纳出生当年及次年医疗费用的,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计算,只缴纳次年医疗费用的,医疗待遇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未在90天缴费的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2023年度咸阳居民医保缴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