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招生计划及范围
昌乐一中初中部。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00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内,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和非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昌乐二中初中部。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00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内,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和非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潍坊美加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城区,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仅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昌乐一中英才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城区,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仅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昌乐北大公学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城区,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仅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昌乐行知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5人,招生范围为昌乐县城区,即招收上述符合在昌乐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其他年级不再招生。
2.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实名认证后,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方式,通过“标准流程通道”完成信息采集。每名学生只能选报县内一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员子女不能报名民办学校。
(2)学位安排。学生提报的信息经大数据审核验证后,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当天向社会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3)入学办理。新生按学校要求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弃权。一经确认,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4)阳光分班。学生入学前,学校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实验班。对购买民办学校公办学位的学生建立备案名单,与学校其他学生混合编班、一体管理,不得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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