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群体学生入学政策和材料
(一)当地居民子女。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入学报名均以监护人的房产、户籍材料为主,初中新生注册学籍时需提供小学学籍卡。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城区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入学,凭户口簿、回迁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所属相关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须为监护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但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三代户口须为同一家庭户,均为高密户籍,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小学六年或初中三年),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不得将小学招生与幼儿入园挂钩。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小学生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主要报名材料:
1.户籍材料。户口簿(索引页、适龄学生页和父或母监护人页,下同)、父母身份证。
2.房产材料。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合同(含发票)。
3.其他材料。监护人结婚证、入学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迁人员子女。户籍在我市乡村,在城区内无房产,并无长期固定工作的居民,其子女一律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高密市户籍)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非高密市户籍)子女,原则上由各镇(街区)中心学校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入户查证”实地查验工作。主要报名材料:
1.居住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缴费相关单据(1年以上),房屋出租方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
2.就业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3.户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三)孤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儿童。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落实各项资助关爱政策,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咨询电话:8332662;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咨询电话:8381623。高密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部分6-12周岁智力障碍儿童,咨询电话:2343490。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凤城惠才卡A-D类人才)子女入学,尊重本人意愿,就近就便优先协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加强调度。
(五)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高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密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通过招生系统提交入学报名信息,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备案、审核;市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市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名单。以上相关部门将上述优抚对象子女名单于8月7日前提交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组织确认后协调相关学校组织入学。
咨询电话:
基础教育科:2323282(负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职成教科:2310826(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监督电话:25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