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疫情期间买药最新规定

地方特产2022-09-22 18:02:20智慧百科

成都疫情期间买药最新规定

  操作流程

  入口设置预检

  零售药店入口应设置专门检查岗位,执行“一扫一测三查验”(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

  风险人员处置

  ▲ 健康码和行程卡异常等风险人员不得进入店内,应立即报社区,待社区排查后反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形成闭环。

  ▲ 发现发热(体温≥37.3℃)人员,应指引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填写《发热人员指引就诊记录》,并立即报社区。

  药品销售要求

  零售药店销售“感冒及四类药品”实施分级分区管控:

  ▲ 常态化防控区→无需登记;

  ▲ 低风险区→实名登记;

  ▲ 中、高风险地区→暂停销售;

  ▲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含企业自建平台)不得向风险区域销售配送“感冒及四类药品”。

  成都市局部区域出现本土疫情时,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锦江、青羊、武侯、金牛、成华等“5+2”区域按照《指南》要求实施“感冒及四类药品”线上线下销售管控联动,其他区(市)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实施。

  零售药店内部防控

  从业人员要求

  ▲ 及时通过实名登记系统如实更新从业人员信息;

  ▲ 从业人员每日做好健康监测,自查轨迹,持48小时内(出现本土疫情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环境消杀要求

  零售药店应对门店公共区域物品表面、医疗仪器、设施等潜在污染对象进行定期消毒。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应加强空气流通。

  

本文标签: 疫情  从业人员  零售药店  区域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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