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骑电动车不带头盔违法吗?
违法。
2019年7月,经过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得到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开始施行。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而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宁波,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会被处罚。
同时,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是否需佩戴头盔问题也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