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每个月签到。
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9月起,须按月进行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省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
①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