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需要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到全区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城区、德胜中队登记并免费领取号牌。
二、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
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注册登记时,需车主携带车辆、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等到车管所登记,上机动车牌照。
三、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相关处理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当您成功给您的爱车上好牌在道路上行驶时,请务必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文明出行,安全你我。
四、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携带材料
自购车之日起30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并现场交验车辆。代理人代办的,同时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书面委托。南通地区以外的车主还需要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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