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过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标准进行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的合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辅助器具谁来买单?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停发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及标准有何规定?
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停发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所有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1)规定的待遇。
如果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可以享受(1)、(2)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