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起潍坊市开始受理市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具体指南如下:
一、保障范围
自2020年6月8日起,新来潍坊市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包括A、B、C、D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者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者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纳入我市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二、申请条件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就业或创业后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3、申请人家庭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5、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租赁公租房的,应在购房补贴发放前退出公租房保障;
6、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二、申请流程
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级人社部门申请,其他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区级人社部门申请。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获得补贴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可分别获得补贴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
人才租赁住房方面,采取集中建设、市场购买、项目配建、单位自建等多种方式进行筹集,面向各类人才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租赁人才住房,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租,其他各类人才租赁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租金标准实行递增模式,首个租期的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相近品质住房租金的60%确定,第2、3个租期按照不高于80%确定。
四、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图源:潍坊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