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住宿证明、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居住在亲属家中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情况说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或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