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办事预约须知公告
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和市场主体请认真阅读本预约须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一、市政务办已经公布预约公告,请您按照大厅办理的事项提前网上预约(详情点此查看)。
二、进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大厅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
按照沧州市疫情管控政策要求,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管控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入河,特殊情况确需入河的,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落地后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在第一落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河后,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申请人必须符合河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大厅疫情防控现场管理,不得故意隐瞒个人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故意隐瞒行程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预约过程中请严格遵守申请人—事项—预约规定,预约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预约号当天有效,过期无效,申请人到达中心后,服从统一安排有序排队严禁插队,通过有效二代身份证验证预约信息后,再按顺序进入大厅。
四、进厅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刷证进厅,并按照短信提醒到指定窗口办理,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业务办理完毕,请尽快离开大厅。
五、为了满足大厅疫情防控和办理秩序的需要,我们将定期对系统预约信息进行筛查,一经发现您一定时期内存在频繁预约超过5次,且均未到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我们将暂停您的预约权限,如有疑问,请您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17-7578006。
六、当办理一项业务需要多人进厅时,应确定一名主办人预约取号,持身份证取号进厅,其他人员可以作为随行人员由主办人一并预约后持身份证进厅,随行人员不需要重复预约多个号。
温馨提示:
1、预约系统号源充足,切勿抢号,大厅内不存在有偿代办服务,切勿上当受骗。
2、业务咨询电话:0317-7589110。
3、 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由他人代为预约或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河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