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灵活就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申请。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一般信息修改
灵活就业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一般信息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申请。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涉及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业务变更的申请。
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保号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保号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修改。
(二)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
(3)先经社保经办机构修改再到税务机关确认修改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信息证明原件。
(4)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7)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需提供护照。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一般信息修改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性别错误应提供身份证
(3)非本人办理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
(2)非本人办理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人员状态变更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
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保号变更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
(3)非本人办理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4)人员状态变更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
(三)办理方式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修改
(五)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七)联系方式
020-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