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崇明的公租房是不是只能在工作的区域申请,不能跨划分的区域申请?有的区域轮候时间很长,有的区域有闲置房源。
官方解答:
申请崇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原则上申请人按照工作所在单位就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按照区域划分申请,申请人在设定区域内工作,且在该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可以申请该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
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按照“先申报(先申请)先供应”的原则,制定房源供应方案,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房源不足时,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建立轮候制度,根据需求房源意向、单身人士或家庭申请量以及供应方案研究确定房源使用的具体方案。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闲置超过一年的,可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相关规定,通过“市区联手”方式,跨区配租。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公租房受理窗口,电话:69690831。
(截图自:上海崇明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