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以下两类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
二、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份(港澳台居民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点这里可下载空白样表】
三、我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1)线上办理
▶点击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找到“失业登记”事项即可办理。
▶在“浙里办”APP点进“办事服务”模块,找到“失业登记”即可办理。
(2)线下办理
各区(县、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均可办理。点击可查看>>>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8699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