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公租房续租怎么申请?
解答: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居住使用人仍需继续享受保障的,应提前3个月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或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拓展阅读——租金结算
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金。承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发放相应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可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单位集体承租的,应配合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建立租金支付或租金汇集交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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