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驻济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各类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一)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7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 ,最高40万元。
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一次性发放,标准分别为 15万元、10万元。
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产权可为配偶单独所有或申请家庭成员共有。夫妻双方均符合发放条件的,可分别享受,但享受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