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孟村什么时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孟村全县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具体通告如下:为切实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全县范围内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
全县范围内任何区域均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三、应急管理局是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的主管部门、公安局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的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搞好烟花爆竹的禁售、禁放工作:禁售、禁放区域内的单位和部门、居(村)委会、社区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销售、燃放、并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和举报。公安机关对制止或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严惩。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政府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线索,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
1. 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2. 举报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3.举报非法制贩烟火药、黑火药等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4.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奖励。
5.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查证属实并捣毁非法制贩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奖励。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
2.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三、奖金领取办法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出台的奖励政策低于此标准的,按本办法的奖励标准执行。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