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经考区核准符合退费条件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不符合参考考区防疫政策或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以及退费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1.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检测时间需符合参考考区疫情防控要求);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或街道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