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扶残助残助学政策
具有潍坊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以下政策:
一、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金
(一)持证残疾学生定点机构康复训练残疾儿童2600元/人/年;义务教育780元/人/年(特教学校在校残疾学生除外);高中、中专(中职)1950元/人/年;大专以上5200元/人/年;成人教育按专科3900元、本科5200元、研究生6500元领取一次性补助。
(二)持证贫困残疾人的子女学生补助标准按照残疾学生补助标准减半执行(不含研究生以上教育、成人教育补助)。
二、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