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
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二、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三、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五、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六、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七、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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