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潍坊市毕业生档案转递指南
1.山东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按单位注册信息派送到档案管理单位。
2.山东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山东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已与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将档案转递到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山东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山东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在学校保留或转入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外省的(含派回外省户籍地),按照当地文件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转递档案。
二、咨询电话
人才服务科服务热线:0536-525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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