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一览
一、补贴要求与标准
1、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2、对企业以及镇(包括辖区内社区、乡村)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3、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寿光。
5、本办法中大学生是指自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咨询热线
人才服务科服务热线:0536-525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