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社保包含灵活就业医保、灵活就业养老,补缴规定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补缴情况 | 灵活养老 | 灵活医保 |
一个缴费年度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 | 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补缴的医疗保险费 |
跨年补缴 | 跨年一般不得补缴 | 允许续保人员(非首次参保人员)跨年补缴 |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15年 |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拓展信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足医疗保险费本金,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