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3333号
咨询电话:0536-87837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西首路北滨海公安分局院内(无门牌号)
咨询电话:0536-53086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中街7号
咨询电话:0536-76027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办理费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区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三.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