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洛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地方特产2022-09-26 14:43:22智慧百科

2023年度洛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商业保险公司: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保持稳定,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缴费方式

  按照分类组织参保的原则,采取集中收缴和零散收缴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组织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先行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进行集中缴费。

  采取零散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自助缴纳参保费用: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河南税务APP缴费,微信“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26日到2022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医保和税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调当地扶贫、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配套补助政策,确保应缴尽缴。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参保政策,做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保、按时缴费,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本地参保扩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1日

本文标签: 参保  洛阳市  城乡居民  医保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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