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申领
答:金华市区买商品房有补贴。
一、申领条件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房地产企业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下同)范围内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购房人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
(四)在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补贴,合同成交额以购房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准。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区设立受理窗口,购房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到窗口填报《金华市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存折)、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二、申领日期
补贴申领日期截至2026年6月10日,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专窗经办人员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汇总成册,制作《金华市区购房财政补贴发放审核汇总表》,由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后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按照规定的拨款程序,经公示后每月将补贴款拨付到位。
申请补贴的购房人必须保证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如有虚假,经核查属实的,追回已拨付的补贴款,列入个人信用档案,并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