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时间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15日(政策另有规定,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拓展信息:
收费标准
依据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关于对城区居民供热价格的批复》(魏发改字(2022)48号)文件执行。
1、居民用热:21元/平方米。
2、非居民用热:35.5元/平方米。
3、城市低保户用热:18.2元/平方米。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起至11月15日为缴费期,时间为8:30-18: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比例滞纳金。老人和行动不便者,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报停时间
空置房及暂不用热用户,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公司审核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供暖期间不予办理供暖报停手续,视为正常用暖,将按照整个供暖季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