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单位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申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一)职工退休应符合哪些条件?
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享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退休前职工医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或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到医保经办机构退休审核窗口办理。
1.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申领表》(一式3份);
3.《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办理退休后获取)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养老办理退休后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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