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业务电话
1.莆田市社保中心(含湄洲岛):0594-2650210;
2.莆田市社保直属中心(城厢区、荔城区):0594-2692947;
3.仙游县社保中心:0594-6767091;
4.涵江区社保中心:0594-3566651;
5.秀屿区社保中心(含北岸):0594-58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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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方法
职工自发生工伤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正常参保缴费的工伤职工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