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如下: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⑤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⑥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⑦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确认管辖权和当事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③见证当事人在《离婚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④对相关材料进行询问、审查;
⑤对符合条件的,打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⑥当事人进入冷静期(30天);
⑦当事人在冷静期后30天内的法定工作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回执单》,
⑧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复印当事人已失效的《结婚证》;
⑨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书》;
⑩归档。
图源:潍坊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