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构建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月1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部分道路禁行管理及相关执法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县政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部署,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车主自觉做好备案登记;通过在全县科学设置备案登记点,方便群众就近办、快速办、免费办。
自2022年4月起,长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全面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实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增新量、消化存量、限行限载”的目标,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本次备案登记的对象为: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四轮车辆。
备案登记依托互联网技术:依托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系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到指定备案登记点办理登记,并领取备案登记标志。
备案登记点设置方式:采取先固定、后移动的方式。全县先期共设置19个固定备案登记点位,后期根据乡镇(区)实际情况转为流动备案登记点。受制作备案登记标志的时间限制,暂时各点位以宣传为主,正式备案登记时间以各点位实际情况来定,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