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二、补贴条件: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备注:
1、毕业2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的特定时间段;
2、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3、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该项补贴。
4、同一劳动者,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5、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岗位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