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就“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作出明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什么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