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筹公租房可以跨区域申请吗?
解答:可以。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受理实行全市通办。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向全市任一区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截图自《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
拓展阅读:
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抽查认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向区受理机构下发整改意见,区受理机构接到整改意见后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对象,撤销其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并书面通知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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