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积金个人缴存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27 18:56:40智慧百科

潍坊公积金个人缴存条件

  可能有些个人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是自己干,那么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潍坊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办法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潍坊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

  (二)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由此可见,只要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条件,就可以自己缴存公积金的。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缴存  潍坊市  就业人员  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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